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2、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房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普法、依法行政、民事调解、帮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等工作。
4、负责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残疾人、老龄、关心下一代等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辖区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村、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组织村、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村、社区服务事业,指导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6、建立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等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传递业务信息、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
7、负责辖区内的人民武装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如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23人。内设11个办、站、队,分别为:党政办、财政所、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金山街道本级,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街道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村、社区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63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34万元;其他收入1229.94万元;由于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3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0.2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30.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86万元、津贴补贴80.6万元、奖金7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离退休费32.94万元,公用经费1246.34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246.3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445.37平方米;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2021年街道 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和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5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市级专项资金。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