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全区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负责职业介绍机构、初级职业技能和非技术岗位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用工、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补偿、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情况实施监察;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察;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所管理的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支付、运营和管理;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承办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承办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研究拟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全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具体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活动;拟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调整、福利分配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人事、工资统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试的申报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申报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牵头区政府落实省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正科级单位,共有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1人;退休人员25人,其中:局退休人员15人,代管苗圃退休人员10人。内设处室2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3个单位)纳入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局本级。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本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9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35.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9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5.1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34.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10.79万元、津贴补贴82.39万元、奖金88.1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54万元、住房公积金37.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44万元、公用经费7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46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26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企业养老保险费区级财政补助专项34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均衡基金收支,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民参保,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参保率和缴费率。

2)荷塘区“民生100”工程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确保2021年“民生100”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3)荷塘区机关事业单位表彰奖励专项1万元。主要用于激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退休干部体检费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退休干部体检率达100%。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专项2024万元。主要用于为进一步统筹全省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专项8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经费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个账数据准确及退休费的待遇正常核定。

82018、2019、2020年株洲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专项32.5万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总战略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9)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性生活补贴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将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深度融入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加速产业链、创新链、产品链、人才链的融合发展。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专项14万元。主要用于激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1)事业单位招聘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维护公民就业权利和社会公平、公正。

12)执法标准化建设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辩识度,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从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必须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

13)部分城镇退役军队退役人员(五类人员)就业援助专项45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好“五类人员”就业援助、社会保障等。

142021年荷塘区“精准就业服务”工作专项26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5)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军转干部进行生活困难补助。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795.17万元,比上年减少2756.8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区级补助比去年减少3439万元(去年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帐户本息补缴和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启动,故金额较多);今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表彰奖励、2018-2020年株洲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性生活补贴、执法标准化建设等项目;部分城镇退役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比去年增加370万元;同时,全区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缩减项目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70.8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区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核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包含: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7万元、其他家具用具1万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3万元其他商务服务5万元、其他服务2万元其他印刷品5万元、其他货物2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9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67万元,项目支出3260.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7万元,主要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开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2万元,主要是荷塘区人社工作会议、就业工作会议,约100人左右。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1万元,主要包括养老、就业等业务培训。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所以公开附件的表21、表 22、表 23、表24、表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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