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商务和粮食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贸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拟订全区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制订区域内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区域内大型市场、重点市场的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市商品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协助监督管理商品蔬菜的流通工作;协助开展市局归口的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状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和电子商务建设。
(3)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全区内外贸易的统计及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区域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开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4)研究制定全区会展经济的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商务部、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协调以荷塘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指导全区各类商品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5)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承担招商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储备和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招商网络建设、拓宽招商渠道。
(6)负责编制内外资金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对招商引资方案组织落实并完成引资任务;协调、调度全区内外资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对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7)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协调外来投资者的考察、洽谈,并提供投资咨询及跟踪服务;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8)负责编制、储备和推介招商项目;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建立流通领域信息网络的电子招商网络建设、拓宽招商渠道;承担招商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
(9)配合开展全市进出口商品管理的有关工作;落实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实施全区粮食工作的发展建设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搞好宏观调控。拟定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全区粮食市场的实施宏观调整,调剂全区粮食市场供需平衡,平抑市场粮价。起草提出粮食应急预案,并参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储备粮油的收购、划转、轮换、调拨、费用结算及出入库管理。
(11).负责对全区粮油流通市场各经营主体执行有关粮油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监督以及预警分析,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发布及咨询;稳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
(12)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9 人,实有人数 9 人。内设科室 4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商务股、粮食股.
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若无专项经费,则只填基本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8.48万元、津贴补贴26.1万元、奖金26.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47万元、退休费63.96万元。公用经费21.72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区级储备粮专项 8.1 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区级1000吨储备粮安全、按规定完成轮换任务。
(2)成品油市场管理专项8.1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市场管理。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32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1.7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0 平方米;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6万元,项目支出 16.2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较2020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3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人数5人,培训次数10次。
(七)其他事项。凡公开表格中有空白表格的,均为2021年预算未安排收支预算。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