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经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三)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四)负责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监督。
(十)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十一)负责区内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十二)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
(十三)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的稽察和监管。
(十五)负责区内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划入的职责:
1、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
2、将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8人。内设科室2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股;所属事业单位是:区投资审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 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82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8.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8.32万元、津贴补贴28.69万元、奖金26.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22.02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投资基建人员及专项审计经费专项18万元。主要用于投资基建人员及专项审计人员工资发放。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76.82万元,比上年增加2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40.0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6.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投资基建人员及专项审计人员增加了一人,编制内人员增加了一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包含: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采购共3.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0平方米;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7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6万元,主要是因为按财政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0。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0。
(七)其他事项。
空表:无相关业务,无相关资金安排及支出。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