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为荷塘区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开发园区内工业用地、配套经营性用地的年度储备、供应计划,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相关储备土地的报批、出让等前期工作,组织并统筹、指导、协调园区土地报批工作;
(四)负责对园区存量土地收购,区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严格执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
(五)在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授权下负责对园区内由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和管理;
(六)负责项目土地报批、收购、项目资金的收支与核算。
(七)负责完成区人民政府、市土地储备中心、区自然资源局交办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职数1 名。2021年本单位实有人数暂为零;人员目前为外单位借调人员。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单位本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相关工作支出2.7万元。
1.基本支出:本单位人员目前为外单位借调人员, 2021年年初没有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工作经费补助专项 2.7万元。主要用于荷塘区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相关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上年度未做预算,无法比拟。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无
(二)政府采购预算: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采购预算。所以 公开附件的表6、表7、表8、表9、表10、表11、表14、表15、表16、表17、表18、表19、表20、表21、表 22、表 23、表24、表28表 29、表30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