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并指导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七)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贯彻执行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区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

(八)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搞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22 人。内设科室5 个,分别为:(正文,仿宋三号)办公室、医疗管理股(中医药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治理办)、爱国卫生工作股(对外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89.5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9.56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89.5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9.560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4.97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97.1376万元、津贴补贴64.608万元、奖金66.27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864万元、公用经费53.344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24.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支出。

2)公共区域除四害等爱卫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区域除四害支出。

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127.9万元。主要用于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专项46.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14.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

6)独生子女保健费专项1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中独生子女保健费。

7)基层医疗机构保险专项10.5万元。主要用于防范下属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所购的保险。

8)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2.49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进行补助。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57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补助。

11)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专项201.9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补助。

12)防疫物资、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专项6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所购买的口罩、防护服、体温枪、84消毒液、酒精抗疫物资和基层急救车和手提便携式彩超以及发热门诊改造等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第二批抗疫国债。

13)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村卫生室补助专项9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和村卫生室专项补助。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189.5604万元,比上年增加757.034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新冠疫情物资、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经费600万元,创国卫复审项目20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等计划生育项目因每年人数增加而增加的项目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276.84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208.4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支出里面有600万元为业务性专项支出,主要是为了提升新冠疫情的防控,在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今年有573万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今年调整到了业务性专项支出,基层医疗机构保险10.5万元,今年调整到了业务性专项支出,创国卫复审项目经费20万元,今年纳入到了业务性专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53.344万元。包含:项目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防疫物资、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支出办公经费等支出53.344万元等。项目支出主要是为了防控新冠疫情,防疫物资口罩、防护服、84消毒液、酒精、体温枪等物资;设备购置主要是为了防控新冠疫情,对有核定数量的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购入急救车5台,对基层医疗机构配备7台手提便携式彩超;对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89.5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704万元,项目支出   1724.5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暂时没有会议计划。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8万元,主要包括接收上级各部门的培训及下对下面所属单位的培训支出。(全年预计对下属单位的培训三次,主要是业务培训,人数约500人,经费为源为财政拨款)。

(七)其他事项。凡公开表格中有空白表格的,均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收支预算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卫健2021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