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
体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
(二)研究制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协调发展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广播电视和体
育产业,加快建设“文化荷塘”步伐。
(四)综合管理全区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种群众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基层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建设。负责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体育网络建设管理。
(五)负责全区的文化、旅游、体育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备案、发证、年审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
(七)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八)负责全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旅游产品的
开发和利用。
(九)负责受理游客投诉,组织指导旅游执法检查,会同有
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30人。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股。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部门机关,本部门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3.9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3.9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98.95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70.62万元、津贴补贴44.32万元、奖金45.5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6.63万元、住房公积金21.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2万元、公用经费36.67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文化创建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我区文化内涵,丰富我区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乡村旅游建设,掀起全民健身热潮,打造家门口文化服务圈。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43.95万元,比上年减少51.97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36.6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1.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及响应财政号召,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运转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5 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1万元,主要是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合理安排“三公”经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2万元,主要是6场业务工作会议,预计100多人,预算费用0.2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万元,主要包括是4场业务技能培训班,预计200多人,预算费用0.5万元。
(七)其他事项。
2021年我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所以公开附件的表21、表 22、表 23、表 24、表 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