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推进、组织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情和派出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督办,会同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巡察成果“件件有着落”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与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五)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巡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六)加强区委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严格党的政治生活,强化作风建设。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七)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6 人,实有人数8人。包含正科级巡察组3个,内设科室 2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和巡察事务服务中心。
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 个。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3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5.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2.86万元、津贴补贴25.64万元、奖金23.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3万元、公用经费19.32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巡察事务中心专项 10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新增人员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组织巡察干部业务培训、考核、参加省市巡察干部统一培训差旅费以及巡察期间各项经费支出。
(2)巡视带巡察专项 20 万元。主要用于抽调巡察组参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包括交叉巡察期间差旅费等支出。
(3)巡察专项9万元。主要用于抽调巡察组驻点期间办公杂费及补助等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7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行政编制工作人员6名,同时设立股级二级机构-巡察事务中心,新增股级事业编制6个。因人员和机构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51.2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6.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行政编制工作人员6名,同时设立股级二级机构-巡察事务中心,新增股级事业编制6个。因人员和机构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52万元。包含:巡察事务中心办公家具5套3.58万元、台式计算机2台1万元、打印机2台0.24万元,投影仪2.5万元、文教用品2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1.20万元,其他货物1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200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7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5.35 万元,项目支出 39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调入行政编制工作人员6名,同时设立股级二级机构-巡察事务中心,新增股级事业编制6个。因严控“三公”经费开支,虽然人员和机构增加,“三公”经费预算数零增长。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