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⑵承担区辖城市道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建制镇的规划,设计;协调处理村镇建设中的相关工作。
⑶负责区内棚改项目的申报,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和季度计划申报;负责指导棚改建设的实施;负责区内公租房项目的年度计划,资金争取和拨付。
⑷协助市相关部门对全区建筑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协助市相关部们对全区建安工程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⑸负责辖区内申报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工作。
⑹负责金山工业园内城市排水行政许可证核发;负责金山工业园企业厂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金山工业园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的审核;负责金山工业园内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的审核;负责金山工业园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的审核。
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⑻负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⑼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区建设相结合的规划;配合市人防办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拆除审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市人防办监督检查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⑽组织制定城区防空袭方案并监督检查;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区人民防空袭斗争。
⑾配合市人防办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⑿配合市人防办组织和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会同上级部门对全区人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人防防护专业设备、人防工程质量的验收和鉴定;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和培训。
⒁参与区范围内应急救援工作。
⒂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⒃承办区人民政府、区武装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25人。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棚改办、人防综合办公室。
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机构1个,为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7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7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8.3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5.8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9.71万元、津贴补贴72.10万元、奖金75.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94万元、住房公积金33.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7万元、公用经费60.05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人防工程、廉租住房工作经费专项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用人防工程的维护、修缮,使之达到行业标准,实现人防平战结合,科学管理。辖区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审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78.30万元,比上年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0.0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81万元。包含:办公设备14.06万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2.5万元、办公用品4.55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0.7万元及其他服务等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50 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7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 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为人员提供政策信息、安全生产交流培训等服务,计划4数,约100人,经费2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三公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所以公开附件的表21、表 22、表 23、表 24、表 28、表 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