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协助实施;

(二)参与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招投标、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的具体事务;

(三)参与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

(四)承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具体事务;

(五)协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管理的具体事务;

(六)参与物业管理信息化推进工作;

(七)参与推广管务公开和示范项目;

(八)参与社区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

(九)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5人。内设科室3个(含0个副级单位),分别为:综合股、业主事务股、物业项目服务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全中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3.9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3.9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3.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9.17万元、津贴补贴13.9320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11.732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无物业小区自治奖励专项4.5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推进23个小区自治,对69个自治小区开展回头看,计划累计实现92个。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83.94万元,比上年减少6.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1.73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9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统一压减相关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包含办公经费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4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6万元,主要包括对全区88个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各街道、社区物管专干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工作

(七)其他事项。

    空表均无收支预算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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