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府文件草案。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兽医、兽药、兽用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区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农民素质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负责保障农村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农村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16)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在市水利局的指导下协调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和区级水资源公报。

17)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8)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19)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0)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1)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区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22)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23)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4)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库移民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2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骨干山塘、河道干流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26)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全区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27)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8)协调对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2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24人。内设科室5个(含2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55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5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27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36.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99.55万元、津贴补贴67.22万元、奖金7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6万元、公用经费57.4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2.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农业业务性专项47.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农机、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支出。

2)“五小”水利工程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整修,保障防洪抗旱安全和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3)河长制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建宁港、白石港清淤保洁维护以及水库山塘维护保洁、河湖清四乱等省市绩效考核目标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559.27万元,比上年减少1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80.2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7.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33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2万元,项目支出122.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8万元,主要组织区内种粮大户、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机械插秧技术培训,计划培训人数30余人,经费预算0.8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