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荷塘、法治荷塘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政治安全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即我委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扫黑除恶、维稳专项经费、平安建设(综治、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强制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经费、反邪专项工作经费、国安(政治安全)、交通协管员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8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8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8.3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43.72万元、津贴补贴44.22万元、奖金30.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32万元、公用经费34.19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7.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扫黑除恶、维稳工作经费专项16.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确保区泰民安,社会秩序安定;在全年各特护期实现安保任务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更高质量平安环境助力幸福荷塘新发展。
(2)平安建设(综治、铁路护路)工作经费专项 28.3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强制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经费专项 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
(4)反邪专项工作经费、国安(政治安全)专项 63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国家整治安全、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加强在防范控制、教育转化、警示教育等,科学抵制邪教,弘扬社会正气。
(5)交通协管员工作经费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保障交警队伍整体战斗力和素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15.80万元,比上年增加6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34.1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4.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效能。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2.70万元。包含:办公用品2.7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3.9万元、其他服务171.8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0万元,项目支出207.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因为主要是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能。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政法教育整顿会议,两次;株洲市“两会”安保维稳工作经费,两次,1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政治轮训,六次,140人,1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所以公开附件的表21、表22、表23、表24、表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