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金融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和省市金融政策以及全区金融运行情况。
(二)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协调、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工作。
(三)负责培育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管理全区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协调推进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全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四)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承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机构准入和市场退出的初审工作。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六)负责组织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七)协调和推动企业重组上市工作;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九)协助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相关工作。
(十)指导、协助辖区平台公司开展融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无内设机构,纳入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办本级。设置机关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机关,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7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8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7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8852万元、津贴补贴8.406万元、奖金8.8076万元、养老保险3.2317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
(1)金融业务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实施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50.784万元,比上年减少1.668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1.09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专项均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8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1年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
本单位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1年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