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和信息监测。
(六)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指导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内设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数8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2人、科员5人。其中实有人数8人。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29.6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9.61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29.6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9.610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6.31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5.6184万元、津贴补贴23.214万元、奖金24.1027万元、公用经费18.3920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9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正常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2)农村居民区及配套408.9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提高农民参保率,达到全民参保目标。
(3)离退休干部医疗统筹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正常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4)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区及配套基金97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保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缓解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5)医疗救助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的特困、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的参保和医疗支出负担。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829.6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7.73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36.310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329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包含:服务类2万元、货物类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0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829.6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108万元,项目支出 1693.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办公会议1次。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工作业务培训1次。
(七)其他事项。
空表均无收支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