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荷塘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政策和建议。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等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全区统一规定的预算安排标准;

(七)指导区级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九)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区级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检查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纳入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国库股、综合业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区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均纳入我局年初预算。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即我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外委国有资产管理经费金库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1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6.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1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39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58.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5.1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5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8.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绩效评价外委经费专项9.5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财政局预算管理水平,推动局机关及预算内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推进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2)网络系统维护工作经费专项 4万元。主要用于确保财政局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学校网络正常运行,对网络造成的工作问题进行修复。

3)国有资产管理经费专项 14.5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全区资产管理意识,重点项目请第三方进行公平公正评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4)金库经费专项 3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系统维护,监督规范财政支出,确保收入征管及时到位。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716.39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47.9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65.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效能。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包含:办公用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39万元,项目支出58.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因为主要是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能。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5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5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所以公开附件的2122、表23、表24、表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