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区财政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以办公室为枢纽,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目标。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区信息公开中心沟通,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5条,其中,政务要闻3条、部门动态5条、通知公告7条、绩效评价60条、政府预决算4条、部门预决算142条、机构信息4条。
(三)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释疑惑”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来,区财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工作是扎实的,进展是明显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下年度工作中,区财政局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扎实深入推进;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上报公开文件,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及时、高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