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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区财政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以办公室为枢纽,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目标。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区信息公开中心沟通,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5条,其中,政务要闻3条、部门动态5条、通知公告7条、绩效评价60条、政府预决算4条、部门预决算142条、机构信息4条。

(三)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释疑惑”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来,区财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工作是扎实的,进展是明显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下年度工作中,区财政局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扎实深入推进;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上报公开文件,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及时、高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