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2020〕11号)有关规定,株洲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倾斜支持补助资金15万元到荷塘区(株财农〔2024〕73号)。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按照“谁核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通过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指标单独核算,滚动运行,并按照衔接补助资金和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有关要求,规范管理并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公告。
现就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荷塘区农业农村局、荷塘区财政局反映。
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
监督联系电话:0731-28428433
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0731-28428431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0731-28428408
附件:
2024年株洲市荷塘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资金文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 |
1 | 产业发展 | 产业发展_配套设施项目_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 株财农〔2024〕73号 |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荷塘区仙庾镇黄塘村甲子组新塘整修工程、蝶屏村塘下组屋场塘修缮项目、亭子前村大屋组大屋塘整修工程) | 荷塘区仙庾镇黄塘村、蝶屏村、亭子前村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