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4个,320.65万元,其中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4万元,乡村建设项目3个316.65万元,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区乡村振兴局: 0731-28428431
区财政局: 0731-28428408
附件:关于下达2025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