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荷教许字〔2024〕16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谭志坚同志:
你于2023年8月23日向我局提交的株洲市荷塘区英才幼儿园因举办者个人原因,决定停止办学行为,申请注销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符合法定批准条件,决定予以批准。说明事项如下:
1. 原位于株洲市荷塘区育才路十一号内的株洲市荷塘区英才幼儿园予以注销。
2. 民办幼儿园注销后应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与监督。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谭志坚 13807336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