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和《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要求,对在荷塘区辖区内,招用脱贫人口,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企业应缴部分)。现将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不合格的予以投诉。
区人社局投诉电话:0731-28428468
区纪委区监委驻人社局监督电话:0731-2842852
荷塘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