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民政局关于转发《株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株荷民字〔2022〕35号)
1、名称更加规范。考虑到认定低保对象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审批,而是行政给付,所以原来我们所称的低保”审核审批“统一调整为”审核确认“。我市的办法名称确定为《株洲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2、明确审核确认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负受理、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依规按程序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审核确认权限。3、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重残人员包括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4、优化了部分审核确认流程。一是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了相关规定;二是对实行网上申请受理作出了规定;三是优化了民主评议环节,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开展民主评议;四是明确了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的时限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