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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核定株洲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二、三期停车收费方案听证会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发布时间:2022-03-2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关于公布核定株洲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二、三期停车收费方案听证会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根据湖南畅享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了广泛听取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对听证方案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批示,经成本测算和集体审议后,2021年11月26日上午8:30西苑宾馆六楼会议室对核定株洲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二、三期停车收费方案举行公开听证,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大多数人的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布如下:

一、定价决定

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二、三期停车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

(一)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1.收费标准:每车位前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费;2小时后按每小时4元计费。

2.收费时段:每车位收费时段为每天9点至20点,其他时段不收费。

3.免费时间:每车位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4.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25元。

每个路段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按差别化要求,经营者在定价方案内自行确定。

(二)减免规定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已采纳的意见    

1.采纳了19名代表全部同意同意听证方案

采纳理由:一是有利于缓解市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促进交通畅通和交通秩序规范化管理,提升交通管理模范城市文明形象;二是有利于倡导“绿色出行”,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有利于推动停车服务社会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使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四是有利于提高车位利用率。

2.采纳了1名代表建议:工业企业密集的园区周边道路需审慎,可以考虑延缓

采纳理由:为促进发展和车位使用情况,由于经营单位分批次实行收费管理,工业企业密集的园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考虑适当延缓。

3.采纳了1名代表建议:建议免费时间越长越好,收费标准越低越好,每个城市收费标准不一样,收费理由不一样。

采纳理由: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每车位30分钟内免予收费,有利于短停快走,提高车位使用率。

(二)其他意见

1.充值容易,花钱困难,系统迟缓导致付费不便捷。我希望在城区二、三期智慧停车系统里面能改善,同时增加人工收费窗口。

2.加强与交警部门的监控视频联动。对违章停车取证提供充分的证据链,希望扩大停车面,解决停车难问题。

3.可根据停车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惠民政策,考虑采取月票、年票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附近居民,附近经商或上班的停车需求。

4.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不同和消费优惠不同不便于城市管理。

5.文件规定对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费泊位可以减免相关费用。如果有人工收费,希望加强对收费管理人员的培训。

6.建议道路临时泊位收费实行动态管理和评估,每年在收费标准上,可根据拥堵路段实行动态调整。

7.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逃避停车收费的车主给予处罚。

8.现在马路边上存在两种收费标准,同一条路上的泊位换了运营单位以后,前后两套收费标准不一样,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会不会给市民路边停车造成不方便。建议对路边停车这块资源进行整合

9.建议加大“诸事达APP”及收费标准宣传。可以做一个收费公示牌立在停车道路旁。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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