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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研究分析全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区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申报和落实国家、省、市财政性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以及政策性贷款项目及资金计划。

(六)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三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教育、就业创业、医药卫生等改革工作。

(八)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实施。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提出区域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价格调控的措施;负责组织国家、省、市价格调整改革方案、调价方案的调查测算及政策的宣传、解释。

(十)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治理、整顿乱收费;负责管理全区经营性服务价格。

(十一)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市场价格信息网络;统一管理全区价格认证及涉案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统一管理价格争议的仲裁、协调参与国有资产的价格评估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科学定价。

(十二)组织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统筹协调全区,特别是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十五)组织开展全区重大“两型”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指导并推进全区“两型”示范点创建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调整

划出的职责:

1.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

2.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区自然资源局。

3.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4.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5.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6.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划入的职责:

    1.将区商务和粮食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粮食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2.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电力行业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财务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

(二)投资审批股。承担规定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类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区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等)的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报送资料的一次性告知、审批文件印制和归档以及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区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呈报和审批;负责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的申报与督查;对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财信民营股。承担拟定荷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做好宏观经济预测、监测和预警;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四上服务业、 GDP 等指标预测与申报工作;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全区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四)国防动员与粮食物资股。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以及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承担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准报报

(五)综合业务股。承担电力建设、运行、调度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业能源利用和协助电力执法;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实施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他业务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

    (1)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全额拨款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涉案物的价格鉴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等工作。

2)区城乡协调发展中心,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全额拨款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