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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

1.在信访工作中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逐级上访制度,受理、转交办人民群众的信访事项。

3.承担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及协调重点信访问题。

4.负责信访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信访事项的失职渎职部门或人员,负责责任追究的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

5.检查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机关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株洲市荷塘区信访局是区政府工作组成的正科级部门,内设二级机构为区信访接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