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卫健大楼;联系电话:284282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区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全面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2023年全年,我局按照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公示公告信息5条。
(二)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目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统一发布信息,认真抓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局主要领导给予工作指导,分管领导日常督促落实,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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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在新的一年里们要更加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2023年,我局将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本机关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及时更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