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全面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2023年全年,我局按照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通知通告信息4条,公示公告信息106条,政务要闻1条,部门工作动态20条。
(二)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按照录入和审核发布相分离的原则,拟稿后,通过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委派专人负责,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2024年,我局将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和要求,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民生实事等,继续大力推进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