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卫计局作者:2018-08-01 15:54:21
一、项目名称:
申领《生育服务证》
二、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指导发〔2016〕1号)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拟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但双方或一方系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3.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流入本省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的流动人口。
八、申请材料:
1.生育服务登记表,收原件;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2寸夫妻合照,收原件(2张);
5.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办理程序: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所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十八、结果物名称
《生育服务证》
十九、结果物样本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无
二十五、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