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卫计局作者:2018-08-01 16:17:27
一、项目名称:
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省内)
二、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5.11国务院第555号令)
六、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
户籍地或婚入地在我区,需要办理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的对象。
八、申请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属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法院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省内)》;
2.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社区专干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省内)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 流转镇、街道卫计办;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镇、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登录专线系统查验对象婚育情况,符合条件的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省内)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返还给村、社区;
4.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省内)。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所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荷塘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0731-28428422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十八、结果物名称
无、
十九、结果物样本
无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