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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跨省)

来源:卫计局作者:2018-08-01 16:26:19

一、项目名称:
  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跨省)

二、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5.11国务院第555号令)
六、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
  户籍地或婚入地在我区,需要办理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的对象。
八、申请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属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法院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跨省)》;

   2.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社区专干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跨省)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流转镇、街道卫计办;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镇、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查验对象婚育情况,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跨省)上签署意见并盖镇、街道卫计办业务章,以及区卫计局授权业务章,返回村、社区; 

   4.村、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人口婚育证明(跨省)。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所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荷塘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0731-28428422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十八、结果物名称

  无、

十九、结果物样本

  无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无

二十五、特别说明:

   1.村、社区及镇、街道卫计办均需复印一份人口婚育情况证明(跨省)留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