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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14周以上因离婚丧偶等要求终止妊娠的审批

来源:卫计局作者:2018-08-02 09:17:34

一、项目名称:

  怀孕14周以上因离婚丧偶等要求终止妊娠的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六、承诺时限:

  即办 

七、办理条件:

    离婚、丧偶等要求终止妊娠的。

八、申请材料:

  1. 身份证,验原件;
  2. 属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民事调节书),验原件;
  3. 属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验原件。

九、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通过一门式系统扫描,流转区卫计局;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区卫计局工作人员在通过一门式系统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并盖章,流转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
  4. 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已盖章的《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一楼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荷塘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计生基层指导股:0731-28428453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十八、结果物名称

  《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十九、结果物样本

  无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无

二十五、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