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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核发

来源:卫计局作者:2018-08-02 10:25:20

一、项目名称: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核发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2.湖南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

  1.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办证;

  2.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合格证》过期或换证。

八、申请材料: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收原件:

  6.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生或护士执照)或保健室( 保健人员培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收原件;

  8.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0个/面);

  9.卫生室或保健室设备清单,收原件;

  10.工作场地平面图,收原件;

  11.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收原件。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将相关材料通过一门式系统扫描,再将相关材料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装入信封,流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卫计局分管领导分别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盖章,并制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证》流转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

  4.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证》。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一楼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荷塘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0731-28450031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无

十八、结果物名称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证》

十九、结果物样本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无

二十五、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