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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图书报纸期刊零售经营单位年审

来源: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作者:2018-06-14 11:28:08

一、项目名称:

图书报纸期刊零售经营单位年审

二、政策依据:

《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取得《出版物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四、申请材料:

1. 20xx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收原件;

2. 负责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出版物许可证》正本,验原件;

4. 《出版物许可证》副本,收原件;

5. 《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6. 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地产权属证书,收复印件;

7. 租赁场地经营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收复印件;

8. 出版物进货发票或出版物进货清单,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20xx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2.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区文体新局;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电子审批,符合条件的,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盖年审章,并在后续的纸质材料流转后,经办人及部门领导在《20xx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通知区政务中心前台在《出版物许可证》副本上盖年审章。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七、办结时限:

即办

八、地点:

区政府1号楼6608

九、咨询电话:

28428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