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文明创建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荷塘区201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方案

来源:网站管理作者:2010-07-05 10:02:43

    为做好2010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确保我区申报省级文明城区成功,并为2011年株洲市申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打下良好基础,根据《湖南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株洲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生态大东城,宜居新荷塘”的战略目标,突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提高文明素质三个重点,打好城市提质战役,实现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全面达标,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一举成功。
    二、创建任务
    1、对照测评体系,确保按时全面达标
省级文明城区测评标准共7个方面、111个测评项目、292项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省级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中的任务,逐项对照、补缺补差,务必达标。特别是要针对去年考核中反映的问题和未达标的项目,全力抓好整改。
    ①政务环境建设专业组:着力抓好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公众评议的满意度要>90%;抓好为民办实事热线电话和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②法治环境建设专业组:着力解决部分街道人民调节委员会无固定工作场所的问题;着重对老旧社区无门卫值班,社区技防和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占用疏散通道现象进行整改;群众安全感调查要>85%
    ③市场环境建设专业组:着力抓好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化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
    ④社会事业发展专业组:着力加强文化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硬件设施建设;完善街道、社区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推进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的落实;加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⑤文明社区建设专业组:着力加强各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⑥市容环境整治专业组:着力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完善;加强对乱丢乱扔、乱穿马路、乱穿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加强对五小行业的管理和整治。
    ⑦城市建设发展专业组: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⑧生态环境建设专业组:着力完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组:着力加强对城市精神的宣传普及;加强文明上网的监控和管理;着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
    2、继续深化各项特色创建活动
    ①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紧紧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过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文明礼仪宣讲。深入开展“文明与世博同行”活动,特别是围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服务等方面内容,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迎世博活动,着力促成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言行,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一是以社区为平台,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知识竞赛、体育活动、科普宣传等为载体,组织“社区文艺调演”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形成一个社区一个品牌。二是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周末课堂、社区论坛等形式,为市民学习提供平台,增强干部群众的学习意识、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提高市民的思想水平、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活动,及时推荐优秀读物,引导广大市民在读书中享受快乐、陶冶情操。在全社会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深化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热情。
    ③积极做好市民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各街道、各社区、各行业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区为主题,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区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再发动阶段(3月—4月)。3月下旬,召开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再动员大会,区创建办对照《湖南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分解任务,明确各单位责任,制定方案,下发各责任单位。4月上旬,召开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要利用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网站、电话彩铃、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此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层层发动。
    第二阶段:整治攻坚阶段(4月—7月)。各责任单位一是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要逐项对照、逐项整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确保全面达标。二是区创建办要做好软件资料的审核、实地考察指标的督察、问卷调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区创建办定期组织专项考核,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迎检准备阶段(7月—8月)。全力做好省文明办组织的验收考核工作。要精心准备材料和受检点,各“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对应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和任务做好先期准备工作,逐项落实,按时达标,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省级文明城区的检验考核,确保全面通过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完善软件资料。《省级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中的各“材料审核”对应单位,要对照体系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单位的软件资料要按标准做到格式统一、内容翔实,2008年的资料于4月底交区文明办,并补全2009年的资料,2010年的资料于7月30日前报区文明办(电话:28428367)。
    2、强化属地管理。各创建专业组牵头单位要抓好创建活动的牵头、组织、督查责任,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强化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意识,加大力度,健全机制,严明责任,严格标准,强化整治管理,务必全面达标。
    3、加强创建培训。5月上旬,组织各创建专业组、街道和社区负责人开展为期两天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专题培训,邀请市文明办、市城调队领导就《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进行专题讲解,并赴长沙考察。
    4、完善长效机制。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指标高,内容多,任务重,在创建过程中,要把突击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相结合,着力建立各项长效机制,特别是从明确职责、明确人员、明确奖惩等方面加快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和有效运转。
    5、强化市民参与。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区创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群众充分享受城市发展的实惠,又使群众不断去创造和发展城市建设成果,打牢文明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
     六、建立制度
    1、建立例会制度。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了解进度,布置任务。
    2、建立督查制度。区创建办从4月份起,每月对照标准任务进行督查考核。由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带队,区文明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参加,对各专业组(街道、管委会)创建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公开检查,督查结果下发《荷塘督察》进行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以《荷塘区2010年度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分两部分进行(即实地测评、综合考评),按得分进行排名,并作为年终评先和政绩考核的依据。
    3、建立通报制度。在创建期间,建立《督导任务单》,定期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导任务单》下达各责任单位,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通报。
    4、建立奖惩制度。先进专业组(街道)由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发给奖牌,并奖励现金5000元;获得先进专业组,其牵头单位由区创建办直接向区委、区政府推荐为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其政绩考核直接进入“文明城市创建”项目优等。因工作措施不力,考核未完成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责任的,专业组(街道)主要领导要在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会上向区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组长说明原因,作出整改承诺。考核排名末位的,专业组牵头单位和街道(管委会)年内不得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