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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社区、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来源:区社管办|作者:阳源良2015-08-21 10:39:46

关于规范社区、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荷塘区社管办专题调研组
2015年4月
 
    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建设,完善和优化社区、村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根据顾峰书记指示,2015年4月10日至20日,区委副调研员文钢铁带领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村工作局、区社管办等单位负责人,到宋家桥街道、金山街道、桂花街道、月塘街道、茨菇塘街道、合泰管理办公室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区社区、村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情况。4月23日,区专题调研组赴湘潭县实地考察学习了“松绑减负,提升服务”的成功经验。现将调研、考察情况综合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社区、村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稳步发展,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开展服务工作、稳定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社区、村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调研中发现,我区社区、村建设还存在着不少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政务工作多,服务职能弱化。目前,社区要承担大量的行政事务,不仅要履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政务性工作,同时还要承担一些单位和部门委托和交办的繁多的工作任务。有社区干部直言:“社区就是政府一条腿”“社区就是一箩筐,条条线的工作往里倒”。据调查统计,社区要承担83项政府职能工作(村级要承担61项任务),甚至还要强制承担一些无法承担的工作,比如要求社区签定责任状完成献血指标等,造成社区超职能、超权限、超负荷运作,致使社区工作人员个个身兼数职,疲于应对,没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居民服务管理,使得社区的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逐渐弱化。
  (二)悬挂牌子多,阵地管理乱。走进社区,可以看到墙面上挂满了各类门牌、制度牌,有的甚至挂到紧挨屋顶,有社区干部笑言:“社区挂牌就像贴磁砖,满墙都是。”据统计,社区悬挂的功能室牌最多有55块,制度牌最多有148块。一些职能部门为了推进某项工作或打造特色,就在社区占有阵地,成立机构,悬挂牌子,建立台账。条条线的工作往社区挤,一项工作一套牌子,实在挂不下,只好把挂牌的框换成活动的,等到检查时临时换上,或者利用电子显示屏,检查哪项工作就把对应的“牌子”打到屏幕上。像石子头社区备用的同心社区、志愿者雷锋号、防灾减灾、计生流动人口等工作的牌子就有80多块。尽管我区社区、村阵地建设加强了规范管理,但由于悬挂的牌子太多,仍然出现杂乱无章的局面。
   (三)考核检查多,负担重,压力大。据调查统计,社区直接或间接承担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任务约有17项,其中,省级2项(党建、创文)、市级7项(党建、创文、计生、城管、综治、民政、劳动保障)、区级8项(党建、创文、计生、城管、综治、民政、劳动保障、社管);村直接或间接承担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任务约有12项,其中,省级1项(党建)、市级4项(党建、计生、城管、综治)、区级7项(党建、计生、城乡同治、综治、民政、劳动保障、社管)。这些考核项目种类繁杂,考核时间也未相对集中,有的还是不同级别的重复检查考核,并且每项考核要求建立一整套台账。像石子头社区一个月内迎接各类检查、考察、调研最多达到了13次。社区干部感叹:“工作开展得越好,迎检次数就越多,我们就越辛苦”。可见,检查考核多给社区干部带来的负担重,压力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职数偏少,结构不均衡,缺乏梯队培养。街道、社区书记普遍反映,社区队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一是职数偏少。目前定编5-6人,难以应对社区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临聘人员充实,不但给社区经济带来压力,而且工作处于被动。二是结构不均衡。社区工作人员来源庞杂,总体上年龄结构偏大,男性比例太低,素质参差不齐。年纪大的,虽然工作上有一定经验,但文化程度不高,信息化办公难;男性偏少,对一些工作开展带来不利;新招聘的年轻人,虽然有的是大学生,但缺乏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不强,加上不安心社区工作,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不主动,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三是缺乏梯队培养。目前社区重任仍然压在社区书记、主任肩上,缺乏后备骨干力量,从长远发展看,没有接班人。
    ()党员管理难,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不少社区、村书记反映党员管理有难度。综合情况看,一是改制企业将党员档案整体打包移交,底数不清;二是房在本地,人在外地,流动性强,联系困难;三是退休老党员多,年轻党员少,缺乏活力。基于以上原因,社区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一般只有在册党员的1/3人数参加,且都是退休老党员。由于社区党员管理难以到位,偏向老龄化,加上社区、村书记反映的党员文化程度偏低,无法很好地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引导居民、村民自治管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充分体现和发挥。
    二、湘潭县的成功做法
湘潭县双板桥村、砚井社区过去也存在“事务多、牌子多、台账多、检查考核多”等问题,通过开展以“松绑减负、提升服务”为主题的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他们的成功做法是:
   (一)开展村、社区事务全面摸底清理。湘潭县委成立“松绑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班子,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村、社区事务底数,组织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组织各县直部门对本单位延伸到村、社区或委托、交办的各类事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梳理,并逐条提出或保留、或撤销、或调整、或归并等处理意见。
   (二)科学制定村、社区组织履行职责清单。按照“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应当由村、社区履行主体责任的事务全部保留,不能由村、社区承担主体责任的进行职责“回归”,对村、社区有义务协助上级机关开展工作的进行明确”的原则,湘潭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湘潭县村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目录》、《湘潭县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目录》、《湘潭县村、社区协助上级机关工作事务目录》,明确保留了以村、社区为主体依法履责的33项和28项事务,其他公共事务回归政府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
   (三)进行“集中摘牌”,清理规范机构、牌子、台账。由湘潭县政府办牵头对村、社区设立的机构、加挂的牌子全面清理,形成必设清单,对必设清单之内的规范设置、科学整合,必设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并明确要求村、社区不得悬挂与其职责不符的牌子。
   (四)取消不切实际、没有实效的考核评比。由湘潭县委组织部牵头,对涉及村、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进行集中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制定下发了《村、社区领导班子及专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明确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在年底对村、社区统一组织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其他任何单位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对村、社区进行单独考核。
   三、工作启示和建议
湘潭县“松绑减负”的成功经验给我们启示,一是要找准问题,摸清底数;二是要顶层决策,依法行事;三是要方法得当,举措得力;四是要按章执行,整改到位。针对我区社区、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学习和借鉴湘潭县经验和常德经验,以“党建提升年”为契机,以“完美社区”建设为抓手,以阵地建设为平台,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建设,帮助社区、村“松绑减负”,让社区、村工作职能真正得以回归。现就如何规范社区、村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社区(村)组织设置,建立“四位一体”组织机构。建立社区党委(村支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政务服务站、社会工作部“四位一体”的组织结构模式,明确和理顺四个机构之间的关系,树立社区党委(村支委)在社区(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完善社区党委(村支委)牵头,四个机构之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机制。四个机构在社区(村)承担不同职能。社区党委(村支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机构,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和引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居(村)民自治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任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居民(村民)自治机构,负责组织居(村)民开展自治,引导和培养自治组织,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政务服务站是政府部门的延伸,代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政务工作;社会工作部是社会管理创新机构,主要职责是整合运用社会资源,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为社区提供养老、助残、托幼等公共服务。
   (二)规范社区(村)职能事务,实行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上级文件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得在社区(村)内设立对应机构或向社区(村)下达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借鉴湘潭县成功经验,建议由区政府办牵头,一是对社区(村)事务全面摸底清理和梳理,选取2个有代表性的社区(村)进行重点解剖,由各职能部门梳理出各类事务,并给出保留、撤销、调整、归并处理意见;二是制定出社区(村)承担主体责任的事务目录和协助上级机关工作事务目录,明确事务内容,按章办事。对于有关单位临时性项目需要委托或交办给社区(村)的,要实行准入审批制度,出台可操作性的审批制度细则,经由区委区政府指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后,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的原则严格执行。
   (三)规范社区(村)自治组织,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建议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由社区(村)书记兼任,居委会(村委会)成员由社区党委(村支委)牵头组织居(村)民选举产生,定岗3-5人,要选择能力强、素质高、有威望、热心社区服务的居民,主要引导和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根据社区实际成立协会、服务队等,明确协会、服务队职责,完善居(村)民自治制度,不断规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以社会工作部为平台,探索创新社会管理途径,对于养老、助残、托幼等公共服务,试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的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促进政府从传统的公共服务生产者向组织监管者转变。建议社会工作部主任由社区主任兼任。
   (四)规范社区(村)阵地建设,统筹设置牌子。建议由区委办牵头,选取2个有代表性的社区、村作为试点,对现有牌子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要求与其职责不符的牌子全部摘除,对必设的牌子科学整合,规范设置,统一设计。特别是政务工作大厅,要整合资源,建立“一站式”服务。考虑政务工作的综合性和服务性,建议政务工作大厅不挂某项工作的制度牌,要悬挂一些方便居民办事的牌子,如“办事指南”等。门牌设置:按照社区(村)“四位一体”组织机构设置,统一悬挂四块,以西子社区为例,分别是“中共桂花街道西子社区委员会”、“桂花街道西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桂花街道西子社区政务服务站”、“桂花街道西子社区社会工作部”。功能室牌设置:根据民政部门对社区(村)功能设置 “五室一厅一校一站”要求,统一悬挂。制度牌设置:按照社区(村)机构职能和功能室设置悬挂制度牌,其他与社区(村)职责不符的一律不挂。
   (五)规范社区(村)考核评比,撤并考核评比项目。按照分层管理和归属管理的原则,明确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社区、村进行半年一次的目标综合考核,其他任何单位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对社区(村)进行单独考核。建议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目前涉及社区(村)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达标、创建项目进行集中清查,以制定出的《社区(村)依法履行职责事务目录》和《协助上级机关工作事务目录》为准则,取消不包含事务目录内容的各类考核评比,对包含事务目录内容的考核项目进行整合,统一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清查、撤并后,再将原有对社区、村的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完善,制定下发《荷塘区社区(村)领导班子和专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六)规范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模式。以党建为统领,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的原则,以社区(村)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网格, 并在网格内建立具有“示范引领、组织协调、凝聚党员、联系群众”为主要功能的网格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同时,对组织、综治、计生、城管、人社等部门的网格员进行全面整合,按照“一格一员”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组建一支学历高、综合素质强、年轻有活力的网格员队伍。通过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强和提升全区社会治理的综合水平。
   (七)规范社区(村)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培养。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以上的全员集中培训,提高社区(村)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建立“周末课堂”学习制度,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通过以会代训、外出学习等方式,拓宽培训学习内容和途径,逐步将培训工作系统化、制度化。通过考核考察,选择一批有能力、有素质、热心基层工作的年轻人,作为社区(村)干部的后备力量重点培养,在政治上、工作上、能力上加强培训学习,鼓励岗位成才。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建议由区民政局牵头集中组织考试培训,争取3年内合格人数达到15%以上,使社区队伍逐步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