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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街道:“三民”工程,实现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

来源:区社管办|作者:社管办、桂花街道2015-08-21 10:53:51

桂花街道:“三民”工程,实现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
 
  桂花街道现有无物业管理小区38个,占全区总量的21%;楼宇栋数251个,占全区总量的6%;住有居民4644户,占全区总量的 13.8%。大多数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卫生状况较差,社会治安发案率高,各种矛盾比较突出。桂花街道结合自身特点,在赵家冲社区的县建小区、西子社区的东方花园小区开展“业主自治”管理模式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1、以“知民”为基础,架起小区业主沟通桥梁,确保有队伍管事。一是依托现有的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根据每个社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数量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明确一名街道办点领导和社区工作人员牵头负责,责任区内的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分片包干,上门走访居民,了解社情民意。二是由社区牵头多次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推选小区内的在职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三是发动居民自我报名,选择身体强壮、有责任心的居民负责小区进出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文明劝导;组建小区义务巡防队等,做到了小区有人管事,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员要定期走访居民业主,面对面沟通,掌握居民家庭状况,统一小区居民自治思想,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共识。
  2、以“育民”为抓手,提高业主自治意识,确保有制度理事。一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对小区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社情民意、历史遗留问题等小区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二是依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社区发动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倡导低碳生活,共建绿色家园”、“邻里节”的主题教育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小区宣传栏或上门及时宣传便民利民安民政策措施和居民自治的设想,不断增强居民对小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居民参与小区居民自治的强烈意识。三是街道社区根据现状和前期上门走访情况进行研讨,协助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出适合小区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如拟定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门卫管理制度、规范小区车辆停放制度等。赵家冲社区的县建小区多次召开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一致同意每户每月交15元、每个车位每月交30元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费用,并利用原有门卫传达室,在小区业主中,通过自荐报名的形式,选出专职门卫和日常保洁员,每月补助1200元。县建小区业主还约定,如有故意不缴纳物业费的住户,其他业主将集体对其进行劝谈,并以公告和通知等书面形式张榜公示,以确保小区自治能长久维持下去。西子社区的东方花园小区按住户每平方米每月0.24元;车辆管理按每年300元标准收取;同时,聘用专人负责小区门卫治安管理等。
  3、以“利民”为宗旨,整治小区环境秩序,确保有效果成事。小区自治能否取得成功,关键是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推行小区自治后带来的有利变化。一是街道社区认真指导业主委员会严格依据居民自治相关规定制度来管人管事,督促业主委员会成员带头落实小区自治规定,特别是严格门卫管理。二是按照“路平、沟通、灯亮、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一方面,街道社区争取投一点、业主委员会自筹一点、区直联点部门帮一点,加大对消防设施、路面、路灯、文体设施、停车位划线以及宣传栏等维护改造力度;一方面,广泛发动小区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小区环境秩序治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及娱乐健身等各类活动。目前,试点的县建小区每月由小区党员、低保户以及其他志愿者组织对小区内卫生开展一次彻底的清扫。每个楼栋,以志愿者形式,组建小区义务巡逻队,每天定时对小区进行巡防。通过自治,有效遏制了小区的乱搭乱建,规范了小区停车位,配备了数量不等的消防设施,整治了卫生死角、小广告等,铲除了小区菜地,大大降低了发案率等等,小区公共设施更加完善,环境卫生更加整洁,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正步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小区自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