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作者:政府办2016-11-22 11:01:46
为了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把控农村危房改造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近日,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按照《荷塘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主要从四个方面做好管控,确保不发生腐败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
在对乡镇、办事处下达危改指标时,我局将宣传发动作为具体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中;在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三级公示中的村级公示时,要求村委会以板报或橱窗等宣传形式将建房面积与标准告知农户,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村民及时了解政策,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控建房标准
严格控制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的建房标准,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若的应当追回补助。我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并认真核实了农村危房五保户家庭的实际情况。
三、加强检查监督
为确保危改工作准确顺利进行,我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在建的农村危房进行督查,严禁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及时了解农户建前、建中、建后的情况;通过对危改户询问,了解建房面积、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等情况,并给出一些建议与方法。
四、加大处罚力度
对不符合要求超面积建房的农户进行劝阻,不听劝阻者收回危改指标,对情节严重的乡镇、办事处,在年底政绩考核中给予相应处理,并将抽样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区内通报。
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加大管理力度,增加管理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居工程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圆满完成每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