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荷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民生改善 > 农村危房改造

关于县市墙改工作联合调研的通报

来源:政府办作者:政府办2016-09-28 15:55:54

  各县市墙改办:
  为了解和推进各县市墙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今年工作安排部署,8月24日至30日期间,我办联合市财政局企业科对各县市墙改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研组通过听取各县市情况介绍、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了解各县墙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项基金征收、返退、使用,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农村推新等方面情况。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县市墙改管理部门大部分都很重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工作力度大,措施到位,工作机制完善,成效比较明显,发展势头良好。
  1、机构健全,领导有力。墙改工作普遍得到各级政府重视,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有的县市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将墙改工作纳入了政府日常议事议程,强化政策保障。如醴陵市住建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出台了醴财发(2016)36号文件,制定了本地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新标准,下半年还将联合财政出台专项基金返退、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攸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通告》,制定了限期关闭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的计划,与财政局、经信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商讨如何尽快把剩下的17家粘土砖厂关停或转型,讨论并处理已经关停或转型企业的窑体和烟囱的拆除等后继工作,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2、“禁实”“限粘”得到巩固。各县市墙改办能够较好地落实“县城禁实 城市限粘”的管理规定,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巩固了各项成果,县域建设工程新型墙材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炎陵县组织开展了“禁粘”专项行动,关闭整改粘土砖生产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切实把好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入市关。醴陵市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把墙改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专项审查等工作严格把关。攸县墙改办严格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单位和相关企业不得使用粘土实心砖并签署承诺书。加快新墙材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株洲同鑫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调优结构、转型升级、做大规模、丰富品种”的发展思路,实现多品种、多规格共同占有市场格局,同时开展自保温烧结砌块的研制工作。
  3、基金征收迎难而上。当前经济持续低迷,企业发展遇到很大困难,在这种不利局面下,为了克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的困难,县市墙改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借力,依法依规推进征收工作。醴陵市墙改办在市住建规划局的领导下,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城区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的全覆盖,将专项基金与散装水泥资金合并征收,标准提高到10元/平方米,上半年已征收专项基金158万元,实施了专项基金征收根本性的改变。
  4、行政执法依法依规。今年各县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逐步形成良好的工作协作机制,将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强化了墙改工作的执法力度。醴陵市、炎陵县墙改办联合监管股、建管股、法规股、质安站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成效明显。
  5、农村推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荷塘区明照乡农民集中112套安置房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株洲县抓住建设朱亭新镇项目、淦田镇城镇开发项目、龙潭镇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等作为切入点,采取政策扶持、经济杠杆调节、舆论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主动做好农村推新的前期工作。醴陵市加强与村镇管理部门联络,把握村镇规划设计、村镇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实现联动,选择经济发展基础好的区域,通过建新型墙材示范工程推动农村推新工作,如白兔潭镇金牛购物广场。
  二、存在问题
  今年,虽然各县市在墙改工作上加大了力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禁实限粘”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和全过程监管,墙改专项基金征收、返退、扶持以及农村推新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亟需重视和改进。
  1、墙改的宣传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墙改工作作为政府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政策和抓手,意义非常重要。有的在宣传方面比较薄弱,没有引起上级和相关部门足够重视,甚至本身也不够重视,简单地用专项基金征收代替墙材革新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上心力均有不足,差距较大。有的县市虽然也开展了一些宣贯工作,但宣传手段、形式单一,内容简单,导致墙改政策认知难,落实难。
  2、机构、职责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的县市开展墙改工作多年,执法主体不明,机构性质、职责、管理人员编制不清,大大影响了墙改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市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即使有,人员也相对较少,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一些地方由于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顺、工作职责不清,监管难以到位,容易造成漏洞,墙改监督管理需要不断完善。
  3、墙改行政执法工作还需不断强化。部分县市对施工现场执法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纠正,部分墙改办存在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薄弱,能力水平不足,查处违法违规事实中立案依据不充分。
  4、专项基金的管理不够严谨规范。专项基金征收上,随意减、免、缓现象比较严重,自行其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执行,有的征收标准连国家标准的10%都达不到。在专项基金返退上,有的县市根本没有启动,有征无返。有的不按规定进行返退,甚至对不符合条件与不合验收标准的违规返退。专项基金的使用上,相当部分被用作工作经费,扶持工作任重道远,基金的调控作用远未发挥出来。
  5、农村推新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个别县市对农村“禁实”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对推进乡镇推新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没有积极主动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希望各县市墙改办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分析原因,认真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措施,确保完成墙改工作目标任务。
  1、切实增强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墙改工作领导,健全墙材革新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进一步加强《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宣贯工作,提高对墙改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和执行墙改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与市墙改办签订的墙材革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完善落实措施,抓好落实。
  2、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使用工作。各县市墙改办要通过大力宣传和采取有效的工作,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加强对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改变专项基金征收标准和范围,加强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开展专项基金扶持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专项基金征返使用良性循环。
  3、推进执法工作稳步前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督察机制,加强施工工地的检查,禁止不合格产品上墙,严格全过程管理。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墙改工作发展。
  4、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新产品、新材料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和促进新型墙材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鼓励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新墙材生产。严格新型墙材的市场准入,加强对认定企业的质量监管与技术扶持,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鼓励新型墙材企业的发展,加强新型墙材使用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
  5、进一步推进农村推新工作。积极宣传农村推新工作的意义,加强配套政策的支持,创新工作方法,寻找突破口,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推新的积极性。
  

 

                                                                                                                                    株洲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