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发改局作者:曹彧2016-12-05 17:37:07
株洲市金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戴家岭小学搬迁改造工程招标事项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经株荷发改〔2016〕174号文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戴家岭小学教学楼屋面防水、仿瓷、乳胶漆、门窗、防盗窗、栏板加高、拆除修补、垃圾外运、雨棚、水电综合改造;设备安装以及室外道路、运动场、新建围墙、绿化、排水沟、土石方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825.24万元(须以财评为准),其中:工程费725.23万元,建设其他费60.71万元,预备费39.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核准依据
1、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达到规模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屋面防水、仿瓷、乳胶漆、门窗、防盗窗、栏板加高、拆除修补、垃圾外运、雨棚、水电综合改造;设备安装以及室外道路、运动场、新建围墙、绿化、排水沟、土石方等附属工程及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