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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山新城城市展示展厅工程项目

来源:作者:2017-01-04 16:58:55

株荷发改发〔2016〕115

关于金山新城城市展示展厅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支持办理金山新城城市展厅展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株荷发改〔2016〕74批复,建设内容为招商展示中心一楼右侧范围内的展厅设计、装修工程、展示设施、沙盘模型、动画多媒体设备(硬件设备与配套软件)及艺术雕塑等。项目总投资480万元(须以财评为准),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核准依据

  1、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2、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二条第4款规定和第四条规定;《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3、根据株荷政办发[2014]37号《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4、根据株荷政办发[2014]38号《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招商展示中心一楼右侧范围内的展厅设计、装修工程、展示设施、沙盘模型、动画多媒体设备(硬件设备与配套软件)及艺术雕塑等。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