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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规划30号路(规划32号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来源:作者:区发改局2017-12-01 11:17:19

株荷发改发〔2017〕35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规划30号路(规划32号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规划30号路(规划32号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经株荷发改发〔2017〕12号文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交通设施等。道路全长220米,路宽18米。项目总投资2587.41万元(须以财评为准),其中建安工程费968.24万元。资金来源为株洲市金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核准依据

  1、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达到规模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及时报送招标方案交我局组织审查。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