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区发改局2017-12-01 11:20:52
株荷发改发〔2017〕148号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工业储备G13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支持办理工业储备G13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标核准手续的请示》(金城集团发〔2017〕13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经株荷发改发〔2017〕108号文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挖方量39841.3立方米,填方量254507.7立方米,外借土方量214666.4立方米,项目地块面积81951.4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91.4万元(须以财评为准),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核准依据
1、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达到规模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工业储备G13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的施工、监理。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