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区发改局2017-12-01 11:22:32
株荷发改发〔2017〕158号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前进小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荷塘区前进小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核准的报告》(株荷城建字〔2017〕17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经株荷发改发〔2017〕147号文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公共设施工程、旧房提质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文体宣传设施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730万元(须以财评为准),其中建安工程费656万元,其他费用,74万元(含设计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招标代理费)。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出资50%,区财政出资50%。
二、核准依据
1、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发布)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该项目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进行招标。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项目立项批复范围内提质改造工程的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及时报送招标方案交我局组织审查。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