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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半山半湖项目的批复(株荷发改发〔2018〕4号)

来源:荷塘区发改局作者:荷塘区发改局2018-06-21 14:48:32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半山半湖项目的批复

株洲金城日月湖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半山半湖项目批复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株荷发改发[2017]34号文核准批复,现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发生较大调整,需对项目重新核准。经研究,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株政办〔200516号)和《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有关规定。

  二、核准条件

  市国土局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XC(1)4907),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案卷编号:B1[2017]0160)。

  三、同意株洲金城日月湖置业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

  四、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明照村,东至政通路、南邻金龙路、西接金宋路、北靠自然山体。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19827.6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3512.90平方米(约125.27亩),总建筑面积约15885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485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400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23F-4F的多层住宅,1210F-1+30F高层住宅,210F-11F的商住楼,南侧建设23F商业,同时配套建设社区用房和配电房、物管用房、公厕、垃圾收集站等市政公共建筑以及小区道路、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道路、地下停车场、车库(车位)、绿化等附属工程。该项目分两期建设。

  六、该项目总投资86054.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92.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33.53万元,预备费5267.75万元,建设期利息556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

  七、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株洲市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商业比例、建筑限高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点实施。

  八、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严格在获批资质范围内依法组织建设。

  九、项目建设中有关招投标、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建设资质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项目应严格履行环保手续,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编制并深化安全预案。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请接文后,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化解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