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7-12-04 11:39: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据实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安排,2015年我区批复为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区推进县区之一,当前该项工作处于收尾阶段。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承包耕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着力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边界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标准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化、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土地确权成果档案规范化。其主要工作内容是:1、明确确权范围。这次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全面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全区7个镇(街道、管委会)、24个村(并村前39个村)、478个村民小组、1.6万农户、3.2万亩耕地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全面清查摸底。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包括土地承包台帐、合同、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和承包地块、地类、地上附着物工程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补建修复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并创造条件,推进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理规范;对影响登记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作出处理预案;处理具体问题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民主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3、精确权属认定。在完成土地承包摸底调查、处理好现有土地承包纠纷的基础上,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主要依据,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等有关信息,填写承包方、发包方调查表;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信息,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地块分布图,把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清楚,把权属核实确认清楚。林权证与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存在交叉登记、重复登记的,应以《退耕还林条例》有关条款、土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或土地山林纠纷最终处理文书为依据,尊重农民意愿,依法进行登记。承包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还未确权登记的,由农户选择确权类别,签订承包合同。4、完善承包合同。根据权属调查公示确认的结果,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补签、重签、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等方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建立健全登记簿。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由区人民政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做到登记内容完整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变更、注销等登记。6、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规定,落实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在完成确权登记并通过省市检查验收的情况下,根据农户申请,由区人民政府适时颁发由省里统一组织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也要向承包方颁发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今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承包农户可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7、建立管理信息平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和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建立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整合农村土地大数据应用服务、耕地整理和质量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种植适宜性评价、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管理系统。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根据省里制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协议,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荷塘区农村工作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