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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2017-11-30 10:02:03

机关相关股室、各中小学校:

  现将《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落实。

  附:1.《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2.《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3.《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表》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标准化学校   评估验收    通知

  荷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1

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14〕10号)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株洲市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据《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我们将开展2017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依据

  《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二、评估验收程序

  (一)学校自评

    学校组织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并于11月30日前将《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自评表、《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表》自评表、自评报告纸质档(盖公章)、电子档报送到区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验收

  1.组织领导

  组  长:韩永斌

  副组长:董海军   王晓红

  成  员:凌银枝   田芳琪   吴世伦   邱德莲

  王  杰   王  伟   陈清生   罗  芳                

  2.验收学校

  十九中东校区      仙庾中心学校    明照乡中心小学

  太阳小学          星河小学        第五中学  

  红旗路小学        天鹅湖小学      陡岭坡小学

  3.验收程序

  ①听学校领导简短汇报。

  ②查阅相关资料和查看校园。

  ③现场反馈。

  ④区教育督导室将评估验收结果形成文件,连同评估验收工作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市级抽查

  12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抽查验收,抽查情况将纳入年度县级教育工作评估考核计分。

  三、评估验收时间

  12月5日-8日

  四、有关要求

  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验收工作,认真学习《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重点研读细则中的评估指标、评估办法等,正确领会,熟练把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评估验收,完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