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7-11-30 10:02:03
机关相关股室、各中小学校:
现将《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落实。
附:1.《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2.《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3.《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表》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标准化学校 评估验收 通知
荷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1
荷塘区2017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14〕10号)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株洲市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据《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我们将开展2017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依据
《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二、评估验收程序
(一)学校自评
学校组织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并于11月30日前将《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自评表、《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表》自评表、自评报告纸质档(盖公章)、电子档报送到区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验收
1.组织领导
组 长:韩永斌
副组长:董海军 王晓红
成 员:凌银枝 田芳琪 吴世伦 邱德莲
王 杰 王 伟 陈清生 罗 芳
2.验收学校
十九中东校区 仙庾中心学校 明照乡中心小学
太阳小学 星河小学 第五中学
红旗路小学 天鹅湖小学 陡岭坡小学
3.验收程序
①听学校领导简短汇报。
②查阅相关资料和查看校园。
③现场反馈。
④区教育督导室将评估验收结果形成文件,连同评估验收工作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市级抽查
12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抽查验收,抽查情况将纳入年度县级教育工作评估考核计分。
三、评估验收时间
12月5日-8日
四、有关要求
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验收工作,认真学习《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重点研读细则中的评估指标、评估办法等,正确领会,熟练把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评估验收,完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