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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2017年03008号)

来源:株洲市食品要监督管理局作者:2017-11-29 11:49:37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ZMTF20170225004

  产品名称:包子

  不合格项目: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标识生产企业:湖南工业大学

  标识生产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湖南工业大学工学院校区学生食堂一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03月14日,我局接到株洲市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交办暨流转单[2017022(荷塘)]。2017年03月15日,我局派遣月塘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加工生产该批次包子200个,货值200元;销售100个,货值100元;抽检20个,货值20元;剩余80个(货值80元)已于当日销毁,违法所得为100元。经核实,该批次包子无库存。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包子不合格的原因是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南昌市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甜味剂(原名蛋白糖)”。整改后该食堂已停止使用该添加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操作。整改复查结果合格。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对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的行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7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