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食品要监督管理局作者:2017-11-29 11:49:37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ZMTF20170225004
产品名称:包子
不合格项目: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标识生产企业:湖南工业大学
标识生产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湖南工业大学工学院校区学生食堂一楼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03月14日,我局接到株洲市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交办暨流转单[2017022(荷塘)]。2017年03月15日,我局派遣月塘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加工生产该批次包子200个,货值200元;销售100个,货值100元;抽检20个,货值20元;剩余80个(货值80元)已于当日销毁,违法所得为100元。经核实,该批次包子无库存。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包子不合格的原因是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南昌市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甜味剂(原名蛋白糖)”。整改后该食堂已停止使用该添加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操作。整改复查结果合格。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对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的行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7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