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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来源:作者:2017-12-04 11:34:56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发布的抽检食品信息涉及22个食品大类,共1023批次,其中合格食品990批次,不合格食品33批次。
抽检食用农产品637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铅(以Pb计)、镉、氧乐果、甲胺磷、敌敌畏、甲基对硫磷、对硫磷、辛硫磷、七氯、六六六、滴滴涕、甲基异柳磷、多菌灵、联苯菊酯、克百威、毒死蜱、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其中合格627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镉、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检粮食加工品8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其中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抽检饼干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3、菌落总数-1、菌落总数-2、菌落总数-4、菌落总数-5、大肠菌群-3、大肠菌群-1、大肠菌群-2、大肠菌群-5、大肠菌群-4、霉菌、铅(以Pb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柠檬黄、日落黄,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调味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总酸(以乙酸计)、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食用油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酸值(KOH),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肉制品22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1、菌落总数-5、菌落总数-2、菌落总数-3、菌落总数-4、大肠菌群-1、大肠菌群-2、大肠菌群-3、大肠菌群-4、大肠菌群-5、柠檬黄、日落黄,其中20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柠檬黄)。
抽检饮料13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余氯(游离氯)、大肠菌群-1、大肠菌群-2、大肠菌群-3、大肠菌群-4、大肠菌群-5、铜绿假单胞菌-4、铜绿假单胞菌-5、铜绿假单胞菌-1、铜绿假单胞菌-2、铜绿假单胞菌-3、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铅(以Pb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大肠菌群-2、大肠菌群-3、大肠菌群-4、大肠菌群-5、大肠菌群-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蔬菜制品38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亚硝酸盐(以NaNO2计)、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柠檬黄,其中32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黄)。
抽检糕点8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安赛蜜、糖精钠(以糖精计)、纳他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其中79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抽检速冻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化妆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铅、汞、甲醇、丙烯酰胺氯霉素、氢醌、氯倍他索丙酸酯、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砷、对-羟基苯甲酸乙酯、耐热大肠菌群、酮康唑、有效物、苯酚,其中29批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甲醇)。
抽检保健食品4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西布曲明、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其中3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西地那非)。
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n=5)、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水果制品2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n=5)、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水产制品4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水分、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其中4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抽检豆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酒类13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酒精度(20℃)(体积分数)、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甲醛,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糖果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大肠菌群(n=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还原糖(以葡萄糖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方便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抽检乳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蛋白质、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依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Q/CASQ0032S-2016、Q/CAFP0029S-2017、GB/T10782-2006、GB/T22165-2008、GB2763-2016、DBS 43/006-2013、GB2714-2015、Q/ZCXC0001S-2017、明示值、GB2714-2015、GB2758-2012、GB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DBS 43/006-2013、GB2762-2012、GB/T21999-2008、GB/T15037-2006、GB19302-2010、公告2011年第10号、GB2762-2012 、GB17400-2015、GB7099-2015、Q/CASQ0007S-2016、Q/CASQ0050S-2016、Q/CASQ0035S-2017、Q/CASQ0009S-2016、《食品整治办【2009】5号》、GB7099-2015、GB2714-2015、GB/T23586-2009、SB/T10337-2012、GB2760-2014、GB2762-2012、GB/T23597-2009、Q/ZSHF0001S-2016《剁辣椒》、Q/ZHSP0005S-2017、GB/T27588-2011、明示值、Q/ZCXC 0001S-2017、Q/CAXA0002S-2016、:GB/T21732-2008、Q/CAXA0015S-2017、GB/T15037-2006、GB7099-2015、GB/T1985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6004、2012005、GB7099-2015、Q/ZHSP0005S-2017、SB/T 10018-2008、GB 2762-2012、GB 25190-2010、GB 2760-2014、GB/T 13516-2014、SB/T 10412-2007、SB/T 10423-2007、GB/T 19883-2005、GB 19299-2015、GB 17399-2016、GB 2762-2017、SB/T 10021-2008、GB 28050-2011、GB 17400-2015、QB/T 1117-2014、GB 7718-201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QB/T 1974-2004《洗发液(膏)》、《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QB/T 2744.2-2005《浴盐 第2部分:沐浴盐》、GB/T 29679-2013《洗发液、洗发膏》、GB7099-2015、GB 2763-2016   GB2762-2012、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
附件1:食品合格信息upload/news/201712/20171202112346699287.xls
附件2:食品不合格信息upload/news/201712/20171202112354672097.xls
 
特此公告。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