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7-12-04 11:55:05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发布的抽检食品信息涉及13个食品大类,共69批次,其中合格食品69批次,不合格食品0批次。
抽检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酸价(以脂肪计)(KOH)、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总酸(酸度),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抽检饼干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n=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柠檬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计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n=5),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抽检豆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n=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肉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n=5)、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食用油2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苯并[α]芘、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其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砷(以As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n=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抽检糕点11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水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n=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水产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酸价(以脂肪计)(KOH)、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餐饮食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抽检调味品4批次,检验项目主要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总酸(以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依据: DB43/ 132-2004、GB 2760-2014、DBS43/002-2012、GB 14934-2016、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部分风险监测项目问题样品的研判参考值的说明、SB/T 10292-1998、GB 2716-2005、GB 2762-2017、GB/T 1535-2003、GB 7099-2015、GB 2717-2003、GB/T 18186-2000、GB 2711-2014、GB 19300-2014、GB/T 22165-2008、GB 2730-2015、NY/T 705-2003、GB 2726-2016、DBS43/ 006-2013、GB 2714-2015等。
特此公告。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11月17日